电力增容费用?电力增容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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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力增容费
电力增容费是供(配)电贴费的俗称,它包括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两部分。
拓展资料:
一、贴费收取范围
1、贴费按用户的受电电压分380/220伏、10、35、63、110千伏五种标准,各级电压的用户,应按本规定第二条和第202款规定的标准交纳贴费。
2、如用户单独(或共同)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者,应按本规定第202款第4栏执行。
3、380/220伏的居民用户,凡住统建或机关、工厂、学校、部队等单位的住宅者,由住宅建设单位统一交纳贴费。对零散的居民用户,电能(电度)表标定电流不超过5安培者可不交纳贴费。超过5安培的居民用户,收费办法由各电管局、省电力局根据具体情况制订。
4、临时用电用户应预交贴费,其临时用电设施在六个月内拆除者,贴费退还;拆除时间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者,退还百分之七十五;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者,退还一半;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者,退还百分之二十五,超过三十六个月者贴费不退。如用电单位申请的临时施工用电与永久性用电为同一外部供电工程,可将预交的贴费冲抵永久性用电应交的全部或部分贴费。
5、对中、小学校的380/220伏用电(不包括校办工厂用电),县以下(不含县)卫生院以及民政部门举办的救济福利事业单位的380/220伏用电,可免交供电贴费,只交纳配电贴费。
二、贴费的使用范围
贴费只能用于增加或改善用户用电而必须建设和改造的有关工程和有关业务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1、配电贴费应主要用于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络的建设和改造。
2、供电贴费应主要用于10千伏以上供电网络的建设和改造,并按基建或技术改造项目规定的工程管理办法及概预算标准使用。
3、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在满足各自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可以调剂使用。
4、经过电管局、省电力局批准,贴费可以少量用于供电网发展、业务扩充需要的调度、通讯、自动化、计量、负荷管理等设施和配网、营业管理、专用车辆及其设施的开支。但用于这方面的开支不得超过贴费收取总额的4%。
5、贴费不得用于或垫付行政办公楼建设、非生产用车购置以及与电网管理、业务扩充无关的其他开支。
三、贴费工程的管理
1、用贴费专项资金建设的工程,均需列入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措施计划。项目的立项和计划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或技术改造管理程序的审批权限执行。
2、贴费专项资金建设的工程划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基本建设的按基本建设管理,属技术改造措施的按技术改造管理;10千伏及以下工程属维修性质,按维简费办法管理,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3、关于用贴费专项资金建设的工程统计问题,经商得国家统计局同意,由承担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统计,属于基本建设的纳入基建统计,属于更新改造措施的纳入技术改造措施统计。交纳贴费的用户,对这笔费用不应计入投资完成额。
4、各地区的贴费资金,原则上在本地区使用。但为了配合国家及地区重点工程的投产用电,电管(省电力)局可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借用,定期归还。
5、加强贴费的管理,各级供电部门应设立专帐管理、贴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电管(省电力)局、市(地)供电(电业)局应指定一个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贴费。建立贴费收支、统计、报告、监督制度,按照各级管理权限,严格按规定征收,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6、各级供电部门贴费的使用,应接受银行、财务部门监督,纳入审计范围。
百度百科-电力增容费
电力增容费收费标准
该项收费目前已经取消了。中新网北京九月二十八日消息:中国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城市电网改造过程中新增的用电容量不再收取增容费,并决定降低供配电贴费(电力增容费)标准。
电力增容费:电力增容费是供(配)电贴费的俗称,它包括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两部分。其中,供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费用;配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包括6千伏)及以下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的建设费用。
也就是在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时会征收供电贴费,在用户承担的10千伏(包括6千伏)及以下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的建设是征收的配电贴费。
拓展资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发改价[2003]2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贸委(经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98号)下发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停止征收供(配)电贴费,是国务院为扩大电力市场、促进经济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规范用电秩序、减轻用户负担的重要政策措施。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各类用电一律停止征收供(配)电贴费。
二、对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前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电力用户,供用电双方已经签订缓交供配电工程贴费的合同或协议的,继续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三、为了节约电力建设投入,合理配置电力资源,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在国家没有统一出台高可靠性电价政策前,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可适当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四、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应与供电企业以合同方式约定临时用电期限并预交相应容量的临时接电费用。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结束临时用电的,预交的临时接电费用全部退还用户;确需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前申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已预交贴费的退还问题,仍按计投资[1993]116号文件第104款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电力增容费收费标准-第一文库网
国家电网增容收费吗
国家电网增容不收费。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截止2023年3月6日,目前电力部门针对低压居民用户的增容不收费,增容费是供、配电贴费的俗称,它包括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两部分,其中,供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十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费用,配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十千伏及以下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的建设费用。
电力增容怎么收费
电力增容收费标准为:
1.容量在8千瓦(含8千瓦)以下的,其标准每户不超过280元。
2.容量在8千瓦到12千瓦(含12千瓦)以内的,其标准每户850-980元。
3.容量在12千瓦以上,其标准每户1300-1400元。
以上是电力增容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根据当地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电力公司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电力增容费用和电力增容费收费标准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