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600190):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更新时间:2026-06-27 23:51:50 资讯3年前 (2023-04-04)40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4月1日,锦州港公告显示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子公司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30.77%股权转让给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0.68亿元。自股权转让交割日起,宝来集团以未偿付股权转让款本金为基础,按照7.5%的年化利率向锦州腾锐支付资金占用费。近日,公司收到宝来集团股权转让款2.50亿元。

锦州港(600190)(600190):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4月1日,锦州港公告显示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子公司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30.77%股权转让给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0.68亿元。根据锦州腾锐、宝来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12月31日前,宝来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6806.61万元,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宝来集团向锦州腾锐每年分别支付股权转让款10亿元、5亿元、5亿元。自股权转让交割日起,宝来集团以未偿付股权转让款本金为基础,按照7.5%的年化利率向锦州腾锐支付资金占用费。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为宝来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经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0年8月,公司与锦州腾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锦州腾锐将其对宝来集团的全部债权转由公司持有。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宝来集团、锦州腾锐签署的《补充协议书》,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宝来集团按月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5000万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宝来集团按照未付金额的6.5%的年化利率标准继续承担资金占用费。 近日,公司收到宝来集团股权转让款2.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19.18亿元,资金占用费2.81亿元。 锦州港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油品、粮食、金属矿石和钢材等大宗货物的装卸、堆存、运输等港口业务。 原始公告链接地址: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以上内容为自选股智能机器写手差分机完成,仅作为用户看盘参考,不能作为操作依据。)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