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与时间(股票交易时间及价格如何确定)
一、股票委托买入价怎样确定
9:30看盘后的变动是由买盘、外盘推动的,就像卖白菜一样。
但开盘价则是由囤积白菜的业主(或菜贩子)决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
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13.80213.525
23.76623.571
33.65433.602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113.523
23.76623.571
33.65433.602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賸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33.654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43.60743.652
53.54653.706
63.75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时间优先原则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2、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二、股票买入价格怎么定
股票买入(卖出)价确定的几种方式:
1.限价委托限价委托是指按客户确定的价格或履约时间的价格进行买卖的定单,买卖委托中设有低于市场价格的买进价格,或高于市场价格的卖出价格之指示。当市场价格达到其他设定的价格时,即成交。采用限价委托策略的优点是:投资者可以以低于市场价格买进证券或高于市场价格卖出证券,从而获得较大的利润。缺点是:当限价与市价出现偏离时,容易出现无法成交的结果。即使限价和市价持平,但若同时有市价委托出现,则市价委托就会优先成交,从而容易降低成交率。
2.市价委托市价委托是最普通的一种委托交易的方式,是按照市场价格买入或卖出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这种委托方式的优点包括:1、成交迅速,因为没有规定买卖的具体价格,快的在几秒即可成交。2、成交把握,只要没有意外,一般该种委托方式都能成交。这种委托方式一般在客户急于买进或卖出股票时采用的,通常更易受跌势中出售股票的客户所采用。因为当股价处于下跃状态时,往往股价下跌的速度比较快,该种委托方式更容易得到执行。
3.五档成交剩余撤销五档成交剩余撤销是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的市价申报方式。即: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也就是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依次以“买一”到“买五”价格作为卖出价格或依次以“卖一”到“卖五”价格作为买入价格,同时如申报无法全部成交,剩余未匹配量自动撤销的申报方式。
4.五档成交剩余转限五档成交剩余转限价是指无需指定委托价格,委托进入交易主机时能与“最优五档”范围内的对手方队列成交或部分成交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自动转为限价的委托方式,一笔委托可以与对手方数笔不同价格的委托撮合成交。
三、股票买入卖出价格怎么确定
买卖股票时的买入卖出价是由市场上买入卖出的委托决定的,也就是由供求决定的.
股票软件上的买入价、卖出价只是一种“喊价”,是买卖意向,股票软件上的买入价、卖出价俗称“挂单”,即挂在那里等待别人来买或来卖。例如,“买入价是7.69”是指有人愿意出7.69的价格向市场上的其他人买股票,“卖出价是7.72”是指有人愿意出7.72的价格向市场上的其他人卖股票,如果有人愿意在他们限定的价格卖出或买进,就产生了“成交价”。
比如有个老太去菜场买青菜,菜场里有的摊头报“2.00”,有的摊头报“2.10”,有的摊头报“1.90”,这就是“卖出价”,而老太很省,只想出“1.50”,这就是“买入价”...逛了好一阵绩锭贯瓜卟盖诡睡韩精,1.50的青菜没有买着...最后,老太终于还是在喊价为“1.90”的摊头买了青菜,这就是“成交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