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股票退市新规
一、2023年st摘帽有哪些
2021年满足退市新规摘帽条件的股票
1、ST乐凯(300446.sz)
2、ST融捷(SZ002192)
3、ST沪科(SH600608)
4、*ST荣华(SH600311)
5、*ST江泉(SH600212)
6、ST南化(SH600301)
7、*ST麦趣(SZ002719)
8、*ST永泰(SH600157)
9、ST安泰(SH600408)
10、ST舍得(SH600702)
11、ST抚钢(SH600399)
12、ST云维(SH600725)
13、*ST河化(SZ000953)
14、*ST胜利(SZ002426)
15、*ST六化(SH600470)
16、ST山水(SH600234)
17、*ST大港(SZ002077)
18、*ST大晟(SH600892)
19、*ST盐湖(SZ000792)
20、*ST秦机(SZ000837)
21、ST国重装(SH601399)
22、ST毅昌(SZ002420)
23、*ST鼎龙(SZ002502)
24、ST电能(SH600877)
25、*ST界龙(SH600836)
26、ST远程(SZ002692)
27、ST创兴(SH600193)
28、*ST交昂(SH:600530)
29、ST加加(SZ002650)
二、2023退市股重新上市条件
2021股票退市新规是什么?
1.新增市值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将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并设置了过渡期安排:触及面退的个股,“低面”时间从新规之前开始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取消单一净利润和营收指标的退市指标。新规下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戴上*ST,连续两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4.新增重大违法财务造假指标:连续2年财务造假,营收、净利润、利润、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总额达5亿元以上,且超过相应科目两年合计总额的50%。
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判决生效之日。
5.新增规范类指标,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
6.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明确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
7.交易类退市不设退市整理期。其余类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
8.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新规前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决定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适用原规则;新规施行后收到相关告知书的,以2015至2020年财务数据按照原规则标准判断其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020年及以后年度财务数据按照新规标准判断其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9.深市设立风险警示板,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设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计买入单只股票不得超过50万股。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该板股票,需签风险揭示书。参与退市整理股票,需满足“5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门槛。
三、股票退市标准是什么意思
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被动性退市标准:
1、连续亏损三年暂停上市,继续亏损6个月的将被退市;
2、因重大违法被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
3、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严重不足,不适合公开交易的;
4、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25%;
5、股本总额超过4亿人民币但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总数10%。
主动性退市标准:
公司自愿申请退市并审核通过,常见的主动退市情况包括私有化、公司合并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021上市公司退市新规新增内容如下:
1、新增市值退市,标准为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此外,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
2、新增规范性指标、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半数以上董事对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不忠实。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
3、新增财务造假类指标:过去3年虚增利润、净利润每年平均金额均超当年相应数据的100%,且总额超10亿元;或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过去3年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额超净资产50%,且总额超过10亿元。
4、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标。具体情形包括:证券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等。上市公司存在前述违规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将坚决予以出清。
5、新增四种风险警示类型:最近一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最近三年扣非净利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违规担保余额超一千万元或达净资产的5%以上;无实控人的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提供关联资金较大。
四、上交所退市新规全文
退市新规2021完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年报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戴上*ST(*ST公司,直接退市);连续两年触及此指标,将被终止上市。
2、第一年审计净资产为负(2020年起),设风险警示*ST;连续两年触及此指标,将被终止上市。
3、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非标);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1、上市欺诈发行2、重组上市欺诈发行3、危害公共安全4、年报造假---连续2年虚假记载营收/利润总额达5亿,且超过2年营收/利润总额的50%
信披、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两个月内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或低于3亿市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