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取消了咋办,待摊费用取消后,怎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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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科目取消了,该用什么科目呢
待摊费用取消应该用“预付账款”科目。
“待摊费用”属于资产类账户,因为待摊费用是先支付后分摊,占用了企业的资金,该账户借方记录企业各项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减少额,余额一般出现在借方,表示期末某一时点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数额,取消后应该用应该用“预付账款”科目。
待摊费用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有些企业对于当期应负担的租金和保险费,也可以不预提,等到实际支付租金和保险费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这也是可取的。
如果某项支出有预付性质,并且符合资产确认条件,仍然可以将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方。同样,一些经常发生的、证据不足的、随意性很强的“预提费用”在新准则中也被取消了,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它需要预提的,应根据其性质记入“应付利息”或“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取消后,怎么转
该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中已经被废除,对原来归属于待摊费用下的支出按具体情况在新会计准则下分别处理,具体如下: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扩展资料:
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
(一)遵循资产负债观
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
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还债务的。
如果将它归类于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虚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允性,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上述有些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或者采用“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替代科目,其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没有遵循资产负债观,不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二)符合新准则中会计要素的定义
从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看,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直接表现为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
因此不能被划入资产范畴。新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预提费用是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虽然这些费用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它们并不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同样不符合新准则对负债的定义。
再看新准则对费用的定义,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这一定义能很好地包容“两费”的定义,因为每一个“两费”明细项目的设置都是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而且每个项目经济利益的流出额都能可靠地计量。因此,“两费”应隶属于新准则中的费用要素而不是资产或负债要素。
(三)对权责发生制不构成障碍
新准则将权责发生制提升为会计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作为权责发生制主要账户的“两费”不能被取消。
虽然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权责发生制较收付实现制具有较大的优越性,但由于其存在一些固有缺陷,也往往带来巨大危害。
例如,权责发生制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等相矛盾,会使企业虚列资产和虚增当期利润。
(四)有利于解决实务中的问题
在实务中,有些企业对“两费”业务进行核算时,故意作账户游戏,利用“两费”作为调节利润的“蓄水池”或“变压器”,成为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惯用手段。
概括起来,利用“两费”做假账主要有随意改变“两费”的摊销、预提期和摊销、预提额:“挂而不摊”掩盖亏损;将不属于“两费”的内容列入“两费”。
将属于“两费”的内容未列入“两费”:“两费”摊入和预提对象不正确:“两费”在会计报表上披露不准确等几种情况。
另外,预提费用还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工作量。所以,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些过渡性科目,限制了企业调节各期利润的操纵空间。
将发生的受益期在一年以内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样既简化了会计核算,又比较容易理解,也减轻了审计人员对该类业务审计的工作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取消了应该用什么科目代替
原待摊费用可以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
“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
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
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扩展资料:
会计处理
原制度规定的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借款利息、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和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借款利息
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通过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
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预提方案
根据对待摊费用中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分析可以得知,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不再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进行预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根据支出能否资本化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
不能资本化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于当期应负担的租金和保险费,也可以不进行预提,等到实际支付租金和保险费时,按支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科目已经取消了吗
待摊费用科目已经取消了。
企业会计准则(07年始实施)和小企业会计准则(13年实施)都取消了预提费用和摊销费用科目,原待摊费用是先支付再摊销的业务,现在直接挂其他应收款科目,原预提费用科目是先计提再支付的,现在挂其他应付款科目。
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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