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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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依据、方式、范围、管理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指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通过明确管理规定和措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制度框架。关于内容,首先是提取费用的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通常包括安全设施建设费、安全培训费、安全检测费、安全宣传费等。
至于提取费用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定额提取、比例提取或按项目提取等方式来确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金额。提取费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经过企业内部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使用费用的具体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应明确规定,包括安全设施建设、安全培训、安全检测、安全宣传、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使用费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经过企业内部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在使用费用的管理上,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使用费用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不得挪用或滥用。同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审计。内部监督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财务审计等方式进行,外部监督可以由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监督和审计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企业,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新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废止。
扩展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怎么算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来确定计算方式,每个安全生产的行业不同,费用的提取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3、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5、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6、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7、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8、危险品生产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9、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正确说法是什么答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包括哪些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包括如下几个项目: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办公、差旅等项管理费用;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等;
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4、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5、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6、脚手架安全防护;
7、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8、消防设施、器材;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10、安全培训教育费用;
11、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2、安全评优费用;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4、施工现场应急器材及药品;
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