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一季报披露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深市半年报预告规定
深市半年报预告的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为每年的7月15日之前。
-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二、深市一季度预报披露规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一季报的披露时间一般在4月内完成。
一季报
季报是指每三个月结束后的经营情况报表,分别分为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年报,其中一季报是指上市公司在1月到3月的经营情况报表。
不同板块的一季报预告时间如下:
3月31日中小板一季报预告(有条件强制)。
4月10日创业板一季报预告(强制)。
4月15日深证主板一季报预告(有条件强制)。
三、创业板一季报预告披露规则
根据《创业板信披露业务备忘录》规定,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规定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睌于1月30日。
四、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强制披露标准
1、不同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交易所业绩预告对应的状况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2、上交所。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3、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每个财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15号之前。
4、中小板(属于主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5、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6、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
7、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
8、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五、创业板一季度披露业绩预告的规定
必须在四月三十日前披完毕,其它关于业绩的变动在一季报没有强制披露的要求。当业绩出现正负百分之五十波动时,在半年报和年报须提前披露
六、创业板季报预披露规则
根据《创业板信披露业务备忘录》规定,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规定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睌于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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