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怎么算)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题的问题,以及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怎么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做分录
账务处理时,相关费用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同时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发生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结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无形资产,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怎么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计算方法为: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乘以17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实际发生的支出金额,加上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额,而研发费用是指研究与开发某项目所支付的费用。
举个例子来说:A企业2021年进行了二项研发活动甲和乙,甲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5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5万元,乙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2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0万元,这两项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则A企业2021年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150+120)*175%=202.5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1.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员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的类别。
4、企业在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内未报告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重大科研失信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清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60分,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低于0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子
(一)项目一:境内自主研发项目。
2019年甲公司实际支付费用为:人员人工费用60万元,直接投入费用2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30万元。
该项目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的同时从事企业日常管理,据统计,该项目研发人员2019年度工作总工时1200小时,其中日常管理活动200小时、研发活动1000小时。
甲公司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条件,于2018年12月购进并投入使用一台价值80万元的研发设备用于该项目研发,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2019年折旧额10万元;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按4年折旧,2019年折旧额20万元(假设不考虑残值)。
(二)项目二:委托境内关联乙公司研发项目。
2019年甲公司实际支付费用给乙公司合计100万元,乙公司实际发生费用60万元。
(三)项目三:委托境外非关联丙公司研发项目。
2019年甲公司实际支付费用给丙公司合计200万元。
请问:甲公司2019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
二、税务分析
(一)项目一
1、人员人工费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因此,人员人工费用应按实际工时占比法在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间进行分配如下:
(1)计入研发费用的人员人工费用=60×(1000÷1200)=50万元
(2)计入管理费用的人员人工费用=60×(200÷1200)=10万元
(3)允许加计扣除的人员人工费用=50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该项目研发设备2019年会计折旧为10万元,税收折旧为20万元,依据上述政策规定,以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即税收折旧)20万元计算加计扣除。
因此,允许加计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20万元。
3、其他相关费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在计算每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
二哥注:以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更改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1)项目一研发费用合计=人员人工费用50万+直接投入费用20万+固定资产折旧费用20万+其他相关费用30万=120万元
(2)项目一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20-30)×10%÷(1-10%)=10万元
(3)允许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10万元
4、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项目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人员人工费用50万+直接投入费用20万+固定资产折旧费用20万+其他相关费用10万=100万元
(二)项目二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1、项目二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内研发的研发费用=100×80%=80万元
2、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提供实际发生费用60万元的明细情况。
(三)项目三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第一条规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1、甲公司委托境外研发的研发费用=200×80%=160万元
2、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项目一100万+项目二80万=180万元
3、委托境外研发的研发费用限额=180×2÷3=120万元
4、项目三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的研发费用=120万元
5、丙公司无需向甲公司提供实际发生费用的明细情况。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
1、甲公司2019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项目一100万+项目二80万+项目三120万=300万元
2、甲公司2019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300×75%=225万元
二哥:目前制造业加计比例是100%
三、纳税申报表填写
(一)填写《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示例如下:
(二)填写《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示例如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申报(案例2)一、申报案例
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需填报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其中,企业须先自行填报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完成后有关数据会自动带入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对应行次。
甲公司为一家财务健全的制造业企业,2021年度进行了三项研发活动,项目名称分别为A、B、C。其中A、B项目为自主研发、C项目为委托研发。
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200万元,全部费用化处理。其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工资80万元,五险一金20万元,直接消耗材料费用30万元、燃料10万元、动力费用10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折旧费10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摊销费用5万元,新产品设计费5万元,其他相关费用30万元(包含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
B项目为资本化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2021年2月起开始资本化,至2021年7月10日结束资本化并结转形成无形资产,会计按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分10年摊销。费用明细: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工资60万元,五险一金10万元,直接消耗材料费用5万元、燃料3万元、动力费用2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折旧费5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摊销费用5万元,新工艺设计费5万元,资料翻译费5万元。
C项目研发费用总额100万元,其中30万元由境外机构完成。
二、填报分析
1、其他相关费用的可加计扣除金额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A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 B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 C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170+95+0)×10%/(1-10%)=29.44万元;甲公司“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30+5=35万元,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A、B、C三个项目允许加计扣除“其他相关费用”为29.44万元,其中资本化项目B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4.20万元(29.44/35*5)。
2.委托研发费用的可加计扣除金额
C项目:委托境内研发费用=70×80%=56万元,委托境外研发费用=30×80%=24万元(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80万元。
因此,年度研发费用小计=170+95+29.44+80=374.44万元,其中本年费用化金额275.24万元(170+29.44/35*30+80),资本化金额99.2万元(95+4.2),本年摊销额为4.96万元(=99.2/10/12*6)。
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275.24+4.96=280.2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280.20×100%=280.20万元。
表格填报示例(假设该纳税人使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企业填报完上表后,第51行数据会自动带入表A107010对应行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题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怎么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