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取费标准是多少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的一些知识点,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取费标准是多少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是非常重要的,了解行业标准,根据现实制定合适的计划,每个细节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大家说明一下。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满足工业化建筑计价需要,我站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工业化定额》),现予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化定额》是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与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等配套使用。
二、鉴于工业化建筑处于推广阶段,成品预制构件标准化程度不高,且市场定价机制尚未健全的特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成品预制构件的价格应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工业化定额》中的制作定额子目及相关规定组价后进行确定。
三、《工业化定额》预制构件制作定额子目中的企业管理费、厂房摊销费、利润和增值税的费(税)率,由我站根据我省工业化建筑的推广及应用情况定期测算、发布,实行动态调整。
四、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工业化定额》中成品预制构件的组价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定期采集、测算、发布建筑工业化成品构件的品牌信息价,供投标报价参考。品牌信息价不得直接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
五、《工业化定额》自2016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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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定额包括哪些内容
与以前的变化有
一、重新测定费用定额的费率
二、增加调整费用项目设置
三、修改费用计算规则
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2.检验试验费归入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
3.增加冬雨季增加费项目
4.增加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项目
5.增加优质工程增加费项目
6.取消综合费用项目
7.引入风险费、暂列金额的内容
8.修改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及费率
9.增加生育保险费、增加民工工伤保险费
10.取消劳务分包费用项目及费率
11.将概算费率分为综合费用费率及税金
定额包括的章节:
上册结构部分
一、土石方工程
二、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
三、砌筑工程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五、木结构工程
六、金属结构工程
七、屋面及防水工程
八、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
九、附属工程
下册措施项目部分
十六、脚手架工程
十七、垂直运输工程
十八、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谁有浙江省建筑人工费、材料费调整的指导文件
这里有个浙江省建设厅发的关于人工、材料费调整的指导文件: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近期,我省建设工程原材料(包括钢材、地方材料、有色金属等)及建筑劳务人工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波动,使工程造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些变化已超出发包人、承包人能够正常预见和承担的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本省实际,经研究,对我省建设工程的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凡施工合同对建设工程要素价格的风险范围、幅度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发承包双方可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按以下办法签订补充协议,协商解决。(一)调整范围 1.有关专用词解释市场价:是指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信息价:是指造价管理机构通过《造价信息》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价格;合价:是指施工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文件中采用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 2.人工费调整范围当结算期人工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价或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5%以上时。(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采用的人工单价与对应的市场价或对应的信息价相比较,取大值参与调整条件的判别计算。 3.材料费调整范围(1)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及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0%以上时;(2)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以下,但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20%以上时。(二)调整方法 1.凡符合人工费的调整范围,人工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1.15)×C×E当B≥1.15C时; A=∑×(B÷C-0.85)×C×E当B≤0.85C时;其中:A为人工费差价合计 B为结算期人工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 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市场价或人工信息价 E为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 2.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E+F]-0.03G当[∑(B-C)×E+F]≥0.03G时; A=[∑(B-C)×E+F]+0.03G当[∑(B-C)×E+F]≤-0.03G时其中:A为材料差价合计 B为结算期材料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 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材料市场价或材料信息价 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 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 G为工程合同造价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 4.发承包双方根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上涨、下降幅度的比例作为调价的参考依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5.在2007年10月1日以前已经竣工或者发文之日前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再调整。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尤其是要强化对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中关于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当施工合同中无相关条款时,应督促招标人增加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及超过约定风险幅度时的调整方法,否则不予备案。三、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动态管理,在价格波动较大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浙江省建设厅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取费标准是多少
专业不同施工组织措施费取费标准也是不同的,以下是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取费标准:%
环境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1-0.2
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0.5-0.9(非市区工程)
0.9-1.4(市区一般工程)
1.4-2.5(市区临街工程)
安全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0.3-0.8
临时设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4.5-5.1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缩短工期增加费
0.0-2.3(缩短工期10%内)
2.3-3.4(缩短工期20%内)
3.4-4.5(缩短工期30%内)
材料二次搬运费
人工费+机械费
0.9-1.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0-0.1
检验试验费
人工费+机械费
1.1-1.7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我们对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取费标准是多少的问题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发和解决方案。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或者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