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学费,伊利师范大学学费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了解伊犁师范大学学费和伊利师范大学学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将为您带来全面的解读,助您在这个领域中游刃有余。
伊犁师范大学大学生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一、大学生医保怎么报销
1、住院报销
(1)在市区内一甲医院、二甲医院以及专科医院住院时可直接使用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三甲医院不能直接使用。
(2)放假、实习期间在外地住院时不使用医保卡,费用需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将相关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交辅导员或校医务室,由专人送市医保办报销。
(3)在市内医院未使用医保卡住院的,产生的医疗费用自理,市医保办不予报销。
注意:需要到三甲医院就医的话,要先在一甲医院或者二甲医院经过主治医生同意后办理转院手续后再到三甲医院办理住院手续,这样才能报销。
2、门诊报销
(一)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可进行报销。
(二)报销需要的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医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注意:不是每日费用清单);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果出院小结手写在病历的要复印出院小结和病历封面;
(6)疾病诊断证明书(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
(7)、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生育或终止妊娠的还需提供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结婚证和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户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骨折的要附加陈述受伤过程;
(8)、如在市外就医已办理备案的,需带转院(诊)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在外地长期居住的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2、住院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大学生医保怎么报销?其实很简单,如果大学生生病需要治疗,就医时只要将医保卡交给医院,即使卡里没有钱,到出院时结算费用时,医保卡照样可以帮你报销费用。
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
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
伊犁师范大学学术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文科5500元/学年、理科58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学费为6000元/学年,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费为8000元/学年,以下是具体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
伊犁师范大学学费
一、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三年。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学术硕士:文科5500元/学年、理科5800元/学年;专业硕士:全日制6000元/学年、非全日制8000元/学年。在校住宿的研究生需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收费。
伊犁师范大学
二、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标准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伊犁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制度,同时加大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伊利师范大学学费
伊犁师范大学的学费标准如下:
文史类本科:3100元/生·年
外语类本科:3800元/生·年
理工类本科:3500元/生·年
艺术类本科:6000元/生·年
体育类本科:3300元/生·年
伊犁师范大学位于新疆伊宁市,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为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苏省共建院校。
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截至2022年10月,学校占地总面积85.20万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29.62万平方米,宿舍18.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69亿元,图书馆总藏书量139.61万册,其中纸本馆藏95.78万册,电子馆藏43.83万册。
学校设有16个教学单位,开设54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职工1283人,其中专任教师892人,在校生23535人,其中本科生22033人,硕士研究生1502名,有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049人,成人非学历教育学生4811人。
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伊犁师范学院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2021年7月8日,由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贸易经济专业、会计学专业和电信学院的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组合成立伊犁师范大学霍尔果斯商学院。
截至2022年10月,学校有教职工1283人,其中专任教师892人,教职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15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827人,在读博士102人;高级职称346人,中级职称43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5人,自治区教学能手9人;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合作院校。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64。
第三条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学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伊犁师范大学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六条伊犁师范大学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伊犁师范大学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其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或参加由南京大学举办的暑期学校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学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伊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舞蹈学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生源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十四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四章新生录取
第十五条伊犁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
第十六条伊犁师范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伊犁师范大学投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此范围内,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疆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疆内完成。
第十八条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翻译专业:普通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5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3.应用统计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4.小学教育(理科方向)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5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5.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6.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校考或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例,考生甲专业成绩25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250/300×100×0.5+500/750×100×0.5=75.00。
7.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例,考生甲专业成绩9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90/100×100×0.5+500/750×100×0.5=78.33。
第十九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除英语、翻译专业外,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除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俄语”,其余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省级招办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应当参加并取得成绩。
第二十一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伊犁师范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分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一定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民族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民族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3”模式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体育类专业综合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以上排列顺序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考生与应届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四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生工作部书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国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财经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元/生·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8人间住宿费600元/生·年。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伊犁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029
传真:0999-8136136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编:835000
招生QQ群:1002045961
学校网址:https://www.y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ylnu.edu.cn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我们对于伊犁师范大学学费的问题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发和解决方案。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或者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