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2012陕西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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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一、陕西省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一般是在11月中旬。陕西省助学贷款的资金何时到账暂无明确通知,按照往年的到账时间,一般是在11月中旬。拓展资料: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谁知道,陕西高校省助学贷款发放时间?
助学贷款一般是分批发放的,第一批一般在8,9月就到了,但是最后一批一般要到十二月份才到,不同学校之间也是不同的,要看学校处理的快慢,并不是贷款一到你就会知道的,必须通过学校审核之后才会打到相应的账户上的,这个审核一般要一两个月的时间(当然每个学校的效率不一样,并且学校要负责全校的贷款信息,也不容易啊)
三、陕西省助学贷款
陕西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规定“在校大学生申请截止7月31日,新生1日”,你可以去中国易贷网的你按说的网址自己到网上
四、陕西省助学贷款
陕西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规定“在校大学生申请截止7月31日,新生申请从8月1日至8月31日”,你可以去中国易贷网的助学贷款资讯看看,里面有介绍,你按说的网址自己到网上申请看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9年陕西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安排部署,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学生资格认定
贷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规定执行。其中对于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其贷款资格认定、贷款办理等按照新生的程序办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申请贷款,各县(区)在其资格认定后,优先给予其办理贷款。
二、贷款申请及时间安排
(一)继续做好预申请工作,提高贷款精准度。继续做好贷款预申请工作,扩大预申请覆盖面。对个别未参加高中预申请但确实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学生亦应做好贷款办理工作。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并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7月1日至8月30日。在校生、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进一步加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
2010—2013年,我省开展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效果。随着学生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县(区)资助中心人员老化、办公设备陈旧等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应进一步加强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
(一)资助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清退临聘人员,分流临退人员。资助中心主任必须配备年富力强、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政治思想觉悟高,懂纪律、守规矩、有担当的人员来担任。落实工作人员各种待遇,开展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作。制定差旅费、节假日加班、下乡催还贷款租赁交通工具、补贴等制度,保证人员队伍的稳定。
(二)改善办公环境。各县(区)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办公环境与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提高,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服务水平,适应资助工作信息化、精准化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在开发银行贷款系统录入乡镇信息,积极探索将贷款办理前移至乡镇,逐步实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由操作平台向管理平台转变。
(三)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广泛宣传中、省教育扶贫政策和贷款政策。印制开发银行制作的宣传模板材料。深入高中,将教育精准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名高三学生;对边远山区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的地区,要“进村、入户、到人”开展宣传;各高校要扎实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提高学生诚信意识,促使学生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四、启动实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财〔2015〕187号)精神,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救助条件的借款学生实施还款救助。各县(区)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对救助的学生审核公示后,填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款救助申请表》(见附件1)报所属市级资助中心审核,市级中心审核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2),在每年12月10日前报省学生资助中心,按相关办法实行还款救助。
五、加强贷前贷后管理,严控贷款风险
(一)组织填写续贷声明,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各高校要在6月底以前,开展预申请,组织续贷的学生登录2次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承诺,登录开发银行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完成本校学费、住宿费和收费账户的录入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做到及时还款。
(二)优化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要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和高校都要安装使用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截至目前,高校工作进展缓慢,各高校必须今年6月底前,完成还款专用POS机的安装。
(三)强化贷款催收,防范违约风险。各市、县(区)、高校要进一步加大贷款回收工作力度,建立回收数据通报机制。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发挥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
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热点问题
贷款工作启动前,各市(区)要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县(区)贷款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贷款办理期间,各市、县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开通热线咨询电话,及时发现并处理在贷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新闻媒体追踪报道的热点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姬建鹏电话:029—88668831
2012陕西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啊
生源地贷款学生放假期间需办理的材料
以前从没在校园地贷款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接到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出具)
2.2010年《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网上申报后打印)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一式两份)
5.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首次申请一式三份)
6.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家庭户口本
8.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还需提供户籍(迁出)证明
9.在校生申请贷款,曾休学的,需提供休学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二、以前已经在校园地贷款的学生
1. 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接到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出具)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家庭经济困难已经高校认定的在校生适用)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网上申报后打印)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一式两份)
5.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首次申请一式三份)
6.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家庭户口本
8.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还需提供户籍(迁出)证明
9.在校生申请贷款,曾休学的,需提供休学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10.家长陪同。
生源地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新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新生所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3.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另外,很多省份会接受高三毕业生在高中期间的助学贷款预申请。因此,大一新生可以在离开中学校园之前,通过所在高中预先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预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1.高中期间享受助学金的高三应届毕业生;
2.家庭无稳定收入,属于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3.没有购买高档珠宝、电器、时装、化妆品的经验;
4.高中期间没有经常去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场所的经历。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